为了部落!我来!我见!我征服! 华夏国内某省立博物馆副研究馆员石熊,在美国参观期间遇到车祸魂穿1764年的北美,并附身于一名十六岁的北美印第安人身上,从此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辉煌一生。 在这个时代,独力战争还没有开始,来自欧洲的殖民者蜷缩在十三个殖民地不敢西进,而远在大洋另一端的欧洲大陆也正是人脑子打成狗脑子的时候...... 这可以说是北美大陆最混乱的一个年代,同时又是北美印第安人最后一个好时代。 而被誉为“神之子”的石熊又该如何带领他的族人在这个时代作出属于他的一幅壮丽画卷呢? 本书虽然是老墨第一次尝试写历史类的书,但老墨也是一名完成了五本书共计超过千万字的作者了,而且从来不曾断更过,所以还请各位看官放心收藏!一清二楚大片毛毛虫“你渴望财富吗?”“不渴望。”“你渴望财富吗?”“走开,我就是财富!”“你渴望财富……”“闭嘴,我渴望男人!忠犬小奶狗的那种……喂,我还没说完……这是什么破系统!”李恬儿咬牙,突然眼前一黑竟然穿越了。穿越到不同年代,处境越来越艰难,身份越来越奇葩……发家养娃成就学霸。天命富贵花,财富自然来。李恬儿:“其实我不想当首富。”某男嫌弃眼:“要说心里话。”李恬儿:“好了啦,知道你才是港城首富。你总是喜欢压——迫——我!”――――?――――成为别人不得不喜欢的人,岂不快哉!——李恬儿(诚意之作,希望喜欢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