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旭,你跑不掉了!你不是号称判官笔阎王手吗?你要杀人,如判官下笔,笔下人死,你要救人,阎王要人三更死,你也能留人到五更!佛医鬼手陈仙人陈旭,子弹打穿你的胸膛时,你还能是如仙人自治吗?”“……”“陈旭,虽然你痴呆了,但依旧是白亦清的丈夫,我白家的女婿!无论你残疾还是健康,我白老头一如当年所诺,绝不负你们陈家之后!”“……”“陈旭,你这种白痴,也配是白亦清的丈夫?”“白亦清的傻子丈夫!”分手那晚我们做了8次高歌穿越到了一个和现世界相当的平行世界,上辈子事业有成的他,穿越过来却成了一个顶着高耸的发际线和凸起的啤酒肚,没事儿骑着电动车逛逛老北京城,就着街边苍蝇小店吃一碗炸酱面的油腻中年男。女儿叛逆期,小女友也闹脾气,投资个P2P还被骗了几千万……不,这不是我!不行,我要抄歌,我要剽窃。一个原本要在自己的音乐世界里成仙儿的老男人,就这么俗了起来。
男主>戈欢穿成了同名男频爆火分手小说《异世邪君修仙传》里被称为史上最那晚惨的男主—我们——一个除了有主做了角光环不会死以外,啥大招8次也不会的小弱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