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锋看电影时,意外穿越到怪兽宇宙中,夺舍了哥斯拉的天敌-基多拉。他发现自己牛逼炸了。到目前为止,已经生存了2.3亿年,堪称生物界的活化石!6500万年前,因为基多拉的捕食,更是导致了恐龙的灭绝。林锋看了看自己只剩一截的脑袋,一点儿也不慌。因为,他保留了基多拉的种族天赋。吞噬地球大蟒蛇,尼斯湖水怪,骷髅岛金刚,哥斯拉,魔斯拉,甚至漫威超级英雄,紫薯精…永久已满18点此进站在大抵是一个平庸但不庸俗的小人物莫名其妙得到了一场机缘,从一个苦苦挣扎求存的小人物,变成了一个快意人生、纵意逍遥,最终可望长生的级牛人。这个故事很有趣,因为主角就是个有趣的人。————这本书有点墨迹,不过味道醇厚,如同慢火细炖的广式煲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