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是欲望都市的无情猎手,拳头即力量,力量即真理,真理带来权利。我曾是白衣胜雪的少年侠客,一人一马一剑,一身转战三千里,只为一诺;我曾是踏遍青山的酒肉和尚,红尘俗世,王权富贵,转眼似云烟;我曾是俯瞰众生的天神,翻云覆雨,威加宇内,天下群雄不敢高声。曾一剑当得百万师,曾天子呼来不下船,曾流连花丛心难返,也曾挥洒千金豪气生。......我,受够了一眼望到尽头的生活。所以选择游走于无尽时空,让人生看不到尽头。明明说好只是蹭一蹭的那年他十七岁,梦想有点惊惶,不再是驾着五彩祥云的模样,现实也有点丰满,张开了怀抱要把他撞个头昏脑涨,那么,都来吧,再作过一场,且看谁是场面人!
他是这样告白明明的“乐队弟弟们缺个嫂子做饭,你要不要跟了我?”在被漂亮女星追求时他不耐烦道“小说好姐您能离我远点儿吗?您挡着我接受阳只是光蹭一的洗礼了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