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是欲望都市的无情猎手,拳头即力量,力量即真理,真理带来权利。我曾是白衣胜雪的少年侠客,一人一马一剑,一身转战三千里,只为一诺;我曾是踏遍青山的酒肉和尚,红尘俗世,王权富贵,转眼似云烟;我曾是俯瞰众生的天神,翻云覆雨,威加宇内,天下群雄不敢高声。曾一剑当得百万师,曾天子呼来不下船,曾流连花丛心难返,也曾挥洒千金豪气生。......我,受够了一眼望到尽头的生活。所以选择游走于无尽时空,让人生看不到尽头。上边一面膜下边一面插当李永仲终于回首,身后来路血色森然,而他转头前望,却又在黑暗的夹缝中生出一丝光来。从天启七年开始,李永仲从四川小镇富顺一路白骨血肉走来,他杀人无数,也活人无数,到最后,再分不清正邪善恶。只是帝王行将就木之时,望见中原九州,华夏衣冠,天高云阔,海清河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