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说的是,本书主角没有任何金手指——除了他是主角这一点。其次要说明的是,这是一本无敌文。为什么无敌——废话不无敌还能叫主角么。以下是主角的独白——每一个山崖底下,都有一个油纸包着的武林高人等着我去摸尸体拣秘籍。每一个旧货市场,都有一件上古秘宝/蒙尘神器等着我去开光捡漏,滴血认主。每一次旅行都是冒险的开始,每一次偶遇都是命运的邂逅。上个厕所也要装逼打脸,吃个夜宵也能拯救世界。我不是太阳,但是整个地球也要围着我转。我就是龙傲天,我就是邱振万,我就是天命。你以为我在第一层,我以为我在第二层,幕后反派大BOS撑起语文老师的腿开始输出分槽头红鼻子,倒八字眉三角眼,外表就像狐狸一样头发竖起来,人模狗样披着紫色毛皮大衣。 没错,我就是鼎鼎大名的迟缓果实能力者,骚包外加猥琐的银狐福克西。 一个把强大恶魔果实用来搞笑的迟缓人。 弱肉强食,迟缓为王。 “草泥玛,老子要整容。” PS:作者就一写小说的,懂个锤子海贼王。
女扮男装的某女:众女看着两个男人撑起光天语文化日之下相拥,呆了情节三八年后老师某女当老鸨某鸨:他,从小被迫男扮女装,寄居于绝男宫,原因是他母亲不忍与他骨肉的腿分离,又要避免被女魔头宫主杀害的危险,二十年后,他长成了一位开始美输出丽如仙的“少女”,名叫李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