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朝歌夜弦,今未央枯骨。前世,她秦朝歌误信他人,本以为是携手一生的良人却是食人的豺狼,祸了她一生,更使家族陷入万劫不复之地。而这些,都因为一个女人!如今她魂归来兮,重活一世,必要步步为营,护家人平安喜乐,家族一世长存。至于男人,她敬谢不敏。只是,偏偏有人没有眼色,不惜倒贴。面对积极自荐枕席的某妖孽,秦朝歌扶额:“王爷您能要点脸皮吗?”某妖孽倏然一笑:“只要能撩到你,本王要脸皮何用?”“……”小蓝blue基佬彩虹男1069男人霸道的将她咚在墙角,“江一水,你听好了!我喜欢你!我要娶你!我可以不回城,不念大学,我只要你!”[那个年代,日子虽苦,爱情却很甜!很纯!很宠!]1977年……物质依旧匮乏,却是遍地商机。江一水撸起袖口就是干!卖中药,办工厂,开酒楼,做古董,搞贸易……一不小心,却被某位腹黑大佬惦记上了。向东一生桀骜,唯独对她情长。他的爱:是呵护,是溺宠,是娇纵……是为她可以放弃一切。他的座右铭:我媳妇儿天下最大,得宠着!使劲宠!宠到“没人敢要”那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