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走在盛世和末世之间。一面是歌舞升平,一面是尸山血海。想要避劳就逸,却不得不血战到底。驽马恋栈,虎口残生。当风秉烛,仍要引吭高歌。盛世高歌颂万古,末世功成万骨枯。这一路走下来,风云变幻。就连周朝安自己都没想到。他竟误打误撞的成了末世中的普罗米修斯。盛世里的最后一个歌王。别这样对我水蜜桃味衣衫褴褛的老人蹲坐在破败房子前的白桦木墩子上,喝一口自制的烧酒,抽一口极烈的青蛤蟆旱烟,眯起眼睛,望着即将落入长白山脉的夕阳,朝身旁一个约莫六七岁、正陪着一黑一白两头土狗玩耍的小孩子说道:“浮生,最让东北虎忌惮的畜生,不是皮糙肉厚的黑瞎子,也不是600斤的野猪王,而是上了山的守山犬。” 许多年后,老人躺进了一座不起眼的坟包,那个没被大雪天刮烟炮冻死、没被张家寨村民戳脊梁骨白眼死的孩子终于走出大山,来到城市,像一条进了山的疯狗,咬过跪过低头过,所以荣耀。 其爷如老龟,死于无名。其兄如饥鹰,搏击北方。其父